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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校车成为隐患“杀手”
中山市报废机动车信息网
2009-2-25 15:00:26
新学期开始了,校车也随着开动起来。据教育部有关部门日前公布的《2006年全国中小学安全形势分析报告》统计,全国各地上报的各类安全事故中,交通事故占19.64%,因校车安全问题造成的学生伤亡事故也呈上升趋势。
校车作为孩子们每天上下学乘坐的交通工具,其安全问题不容忽视。只有防患于未然,把各种校车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才能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案例链接
2007年8月7日,安徽3岁幼童夏犇被长时间遗忘在校车内致死一案,在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而就在此案开审的第二天,一起类似悲剧再次发生——2007年8月8日,山东省济南市银座英才幼儿园5岁男童吴梓钰被困在校车内数小时后死亡。一个月后,孩童闷死在校车内的悲剧,又一次在广东东莞大朗镇重演。2007年9月19日,在大朗镇大井头市场附近的一家无牌无证的幼儿园上小班的阳阳被活活闷死在幼儿园用于接送孩子的金杯面包车上。
法律责任分析
上述案例中,因幼儿园教师、司机严重失职导致幼儿被遗忘在校车内死亡的悲剧,对此幼儿园和直接责任人应当承担责任。
如果随车教师在组织、管理、接送学生工作中存在过错,例如上述由于教师疏忽大意将学生遗忘在车厢内等原因导致学生受到人身伤害的;随车教师没有将学生交到家长手中,因此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司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伤害事故的,学校、幼儿园承担责任之后可以向随车教师追偿。
预防措施建议
为确保学生乘车安全,避免上述伤害案件的发生,建议学校建立教师随车值班制度,每位随车教师必须尽心尽职,时刻把学生的安全放在首要位置,认真做好学生的接送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知道乘坐该校车的学生总数、熟悉每一名学生的面孔、姓名、班级、班主任老师、家庭住址、家长联系方式。
2.随车教师早上提前到位,于起点站准时随车(作息时间如有调整,随车时间应另行通知)。
3.放学时及时到位,配合校车司机维持学生候车纪律,清点人数后有秩序地送学生上车并随车。
4.教育学生做到上下车有序,车未停稳严禁上下车。
5.教育学生乘车时不将头、手伸出窗外,随时注意学生的一些危险举动,同学之间要互相谦让,不拥挤打闹,做到文明乘车。
6.教育学生乘车时不随意离开座位,检查每位学生是否系好安全带。
7.随车过程中如发生突发事件,及时与校车管理小组负责人和校长室联系。
8.随车教师如需要请假,需事先安排好替班人员并与校车管理小组负责人联系。
9.在学生上下校车时清点核对人数,保障全部学生安全上车或下车。
10.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不可以让10岁以下的学生独自回家。
11.应熟悉每位接送学生家长,如果遇到陌生家长接学生,要提高警觉,并向学生或家长证实接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况下,不可以让其接走学生。
12.若有家长要求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随车教师应告知家长写申请信,经校车主管同意后方可更改。
13.将校车的站点、路线、经过时刻表提供给家长,请家长送孩子准时乘车,也请家长准时到站点接孩子。
法律链接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学校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粘贴统一标识。标识样式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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