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和二手车
流通企业基本情况的通知
粤经贸流通〔2009〕22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
为全面落实商务部对全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和二手车流通企业进行调查摸底的有关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好我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和二手车流通企业基本情况的统计、汇总及上报工作,现将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商建规函〔2008〕739号)和(商建规函〔2009〕5号)转给你们,请尽快组织辖区内企业认真详实填写表中内容(相关表格可从我委网站:http://www.gdet.gov.cn下载),并将调查表及汇总表于1月18日前发至邮箱:ltfwc@gdet.gov.cn或传真给我委(流通服务处)。
附件:1.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2.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基本情况调查汇总表
3.二手车流通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九年一月七日
(联系人:钟洁婷,余耀坤,电话:020-83133349,83133485,传真:020-83133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