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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家电汽车以旧换新启动
中山市报废机动车信息网
2009-10-15 14:45:58
我市家电和汽车以旧换新于9月26日全面启动,以旧换新的补贴资金也从当天起开始审领。根据相关操作细则,家电和汽车以旧换新时间均为
2009
年
6
月
1
日
至
2010
年
5
月
31
日
,必须先到指定的回收公司开具回收和报废证明,家电补贴上限为
400
元,汽车最高可补贴
6000
元。
据悉,享受以旧换新补贴的家电产品包括: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对符合条件的,家电销售企业在销售新家电时直接向购买人垫付补贴资金,补贴标准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
10%
给予补贴,补贴上限为
400
元。
根据规定,购买人必须先到中标的回收企业交售旧家电并开具家电以旧换新凭证,然后到中标家电销售企业购买新家电,方可以享受补贴。
可享受以旧换新的汽车,注册登记地必须在广东省内。车主必须先将符合条件的旧汽车交售给指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中山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并换购新车,才可获得补贴。
根据有关规定,报废老旧汽车并换购新车的补贴标准为:中型载货车
6000
元,轻型载货车
5000
元,微型载货车
4000
元,中型载客车
5000
元,轻型载客车
4000
元,微型载客车
3000
元,其他车型
6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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